精创电气(920035)_公司公告_精创电气: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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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创电气: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035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是公司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本年度,公司强化研发创新,深化国际化布局,规范公司治理,顺利完成北交所上市等重大战略任务,实现了经营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与业绩稳步增长。现就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202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合并报表)

营业总收入55,075.78万元,同比增长10.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34.42万元,同比增长0.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88.57万元,同比增长11.42%;基本每股收益为1.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0.08元;净资产收益率14.12%;资产负债率23.13%。

(二)公司治理情况

1、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8月4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责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会议的召开及文件的存档规范运行,决议均

能切实执行。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能够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运作,合法有效,筹备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未出现差错。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经审议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111、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2025年
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审阅报告、关于调整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1、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股东会4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

会议 类型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经审议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1、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审阅报告。 3、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审阅报告。 6、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1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

(三)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薪酬方案、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持续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8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2025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进行2025年度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薪酬将按照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经考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管理任务。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每年向独立董事支付税前6万元的津贴。

报告期内,公司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后,已据实支付了董事的年度报酬,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中详细披露,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四)推动北交所上市情况

董事会作为公司北交所上市工作的决策核心、统筹主体与责任主体,全面主导上市攻坚与落地全过程:组织牵头推进审核问询回复与注册申请,确保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上市委审议、2025年9月26日取得证监会注册批复;审慎审议发行定价、发行方案及全套信息披露文件,组织完成股票发行与上市,推动公司于2026年12月2日成功登陆北交所。

(五)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与发展需求,构建了体系完整、流程规范、权责清晰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覆盖公司治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制度设计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合理性与适用性,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实施层面,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有效、监督到位、运行规范,通过健全的内部审计、日常监督与专项核查机制,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地执行,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与合规风险,保障公司规范运作、资产安全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治理支撑。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具体方式等作出规定。公司设立并披露了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接听,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以便保持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在沟通过程中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投资者以耐心的解答,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告146份,同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实控人李超飞先生、李敏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票据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公司融资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均为日常经营所需,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执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无累计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严格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发生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为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将指导、督促经营管理层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认真落实,定期检查经营管理层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进一步加强董事和管理团队履职能力培训,加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继续打造具有高度执行力、战斗力的经营团队,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强化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决策并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继续聚焦主业,推动内涵和外延协同发展;强化投资者关系和市值管理,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特此公告。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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