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计划以目前总股本57,85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00股。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由57,850,000股变更为69,420,000股。公司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5.0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42.00万元。 |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78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由股东持有。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94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由股东持有。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