蘅东光(920045)_公司公告_蘅东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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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920045 证券简称:蘅东光 公告编号:2026-004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电子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建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段礼乐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为更好的满足业务需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拟增加募投项目“越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越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总部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购买的产品不作抵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工作,增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或利率风险,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境外收入占比较高,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经授权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以上额度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1,025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782.1548万元人民币变更为6,807.1548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营业执照公司类型拟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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