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03《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超过本细则规定的总经理权限范围的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定期财务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组织编制,在董事会的要求期限内提交;
(三)公司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五)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六)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七)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八)董事会要求的其它专题报告。
第二十五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