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甲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百甲科技及关联自然人为子公司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泰工业化”)、安徽百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百甲”)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汉泰工业化、安徽百甲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银行授信,公司及关联自然人刘甲铭先生、武斌香女士、朱新颖先生、刘媛女士、刘煜先生拟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子公司申请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 序号 | 担保对象 | 授信银行 | 申请授信金额(万元) | 担保人 |
| 1 | 汉泰工业化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 8,000.00 | 公司、刘甲铭先生、武斌香女士、朱新颖先生、刘媛女士 |
| 2 | 安徽百甲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 500.00 | 公司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 | 500.00 | 公司、刘煜先生 |
目前上述银行授信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子公司汉泰工业化、安徽百甲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银行授信,公司通过直接提供保证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目前,汉泰工业化、安徽百甲经营情况较好,信誉状况良好,具有一定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
比例为12.72%;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与本次审议担保金额合计,其中到期续贷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为2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97%。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在正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百甲科技及关联人为子公司汉泰工业化、安徽百甲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杨竞 张兴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