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6 年3 月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
第一条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关联公 司(以下合称“公司”)为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实践良好的企业公民与社会责任, 同时确保与所受管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公司特制定本《商业行 为与道德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董事。其中,“员工”指与公司订立正式劳动 关系的人员(包括处于新进试用期的人员),以及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实习生、 顾问以及以其他形式为公司提供劳务的人员。
本准则规范内容涉及商业道德、信息披露、环境、公司治理体系、劳工、安 全与卫生、与社会参与等方面。
第三条 公司承诺遵守所有中国及其他适用的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以及营运地普遍接受的道德守则,公司员工及董事有责任以诚实和道德的 方式行事并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 防止利益冲突
公司员工及董事应尽力避免自己与公司的利益存在可能或实际的冲突。利益 冲突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个人、社会或经济利益之间 的已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冲突,该冲突可能影响员工履行职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影响公司与其竞争对手、业务合作伙伴间的关系或员工之间的关系,从而可能直 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员工及董事一旦知悉有利益冲突之情形应立即 自行回避,并应在从事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之前,向公司报告详情。
第五条 禁止贿赂行为
公司秉持诚信与公正原则,遵守适用国家及上市地区的反贿赂法律。
公司员工及董事不得向任何外部方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承诺或授权提 供任何有价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现金等价物、礼品、贷款、债务免除、有价 证券、折扣、各种名义的手续费、个人好处或帮助、招待、宴请、旅行邀请、会 员服务、政治和慈善捐助、商业机会、优惠合同条款、雇用机会和医疗等),若 该等有价物旨在或可能影响任何政府行为或商业决策,或影响任何外部方职责或 职能的行使。公司员工及董事禁止提供疏通费。以上禁令同时适用于公司员工及 董事利用公司资金承担相关支出与公司员工及董事利用自有资金自行承担相关 支出的情形。
公司员工及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地索取、胁迫、引诱、约定或接受任何旨在 或可能影响其履职行为的有价物,或允许其近亲属索取、胁迫、引诱、约定或接 受该等有价物。
在接受因职务产生的馈赠或招待时,须确保符合一般商业礼节与合理标准, 不得接受金额过高或价值不相当之馈赠或招待。
第六条 禁止舞弊行为
公司员工及董事应尽力追求公司所能正当合理获取的最大利益,在使用公司 资产时,应确保其有效合法地使用在公司业务用途上。公司员工及董事不得利用 不诚信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
或者其他不利影响。
第七条 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员工及董事应遵守证券交易法及防范内幕交易管理作业程序之规定,不 得泄漏或利用可能影响投资人买卖公司股票之未公开重大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例 如尚未宣布的合并与收购、尚未宣布的产品策略、营销计划及契约等,亦不得与 任何其他人分享该信息。
第八条 公平竞争
公司肯定公平竞争与反垄断之精神,并致力于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公司员 工及董事从事所有商业行为均应符合公平竞争之精神,并遵守公平交易相关的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反垄断合规指引。公司员工及董事严禁从事任何反竞争行为 或垄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竞争者达成与价格、产量、销量、采购市场或销 售市场等相关的共谋;与竞争者交换任何竞争性敏感信息;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任 何固定或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
第九条 贸易控制
尊重各个国家的出口、进口、禁运和联合抵制等控制措施,并努力解决可能 在这一关键领域产生的冲突。
第十条 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
公司员工及董事不应隐匿非法交易收益或资助恐怖主义之资金,亦不得协助 将非法交易收益或资助恐怖主义之资金转换为看似合法的资金。
第十一条 禁止不当政治捐献或慈善捐赠
公司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政治捐献,公司不通过直接向政府团队或者政党捐款 来参与政治或选举程序,而是通过向政府提出合法、透明的主张来维护公司的利 益。
公司从事慈善捐赠时,应符合相关法令规范以及公司的制度,确保捐献之合 理性与合法性,避免造成变相行贿。相关的慈善捐赠,公司将根据适用的规定予 以公开披露。
第十二条 廉洁诚信
公司员工及董事应秉持廉洁诚信原则履行其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保护知识产权
公司遵守所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的合法知识产权。公司 员工及董事于任职期间创造出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与构想皆属公司的专有财 产,应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保护,所有技术、商业秘密或专有知识的移转皆须以妥 善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遵守保密责任
本准则所称之机密信息包括有一旦揭露可能有利于竞争者且损害公司及其 客户或供货商之虞之非公开信息,不仅包括实体的文件、设备、厂房,亦包含技 术、营业秘密、专有知识等无形资产。除应遵照法规要求或经主管同意进行揭露 外,公司员工及董事应保护自公司、客户或供货商取得之机密信息,不得为个人 或第三人之利益而揭露或利用之。
第十五条 保护个人信息
公司应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员工、候选人、客 户、供应商,以及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的个人信息。公司将妥善管理及使用个人信 息,并在搜集、处理、储存、使用或传输个人信息时注重隐私保护。
第十六条 本准则未明确事项或者本制度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