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工业(920091)_公司公告_大鹏工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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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工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5-150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废止原<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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