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5-120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与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公司关联人、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