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_公司公告_巴兰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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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兰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兰仕”、“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根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 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三)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 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且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 理额度。

(四)现金管理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 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投资行为,及时跟踪、 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告;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由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 度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储彦炯

储彦炯

金 叫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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