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_公司公告_巴兰仕: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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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兰仕: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112 证券简称:巴兰仕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兰仕”“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刘焱女士、曹孝顺先生因任职期限届满,向董事会提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职务。为此,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时补选祝立宏女士、仇淼女士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独立董事仇淼女士以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王栋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5年8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继续选举祝立宏女士、仇淼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确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独

立董事祝立宏女士、独立董事仇淼女士以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王栋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继续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祝立宏女士担任,且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对各项议案无异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关于更正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5月28日《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5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4日《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10月27日《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的要求。

2、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并持续督

促其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等进行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和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审议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议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与指导职能,持续优化内控制度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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