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江天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5日,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3,213,637股,发行方式为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21.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0,261,240.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7,905,042.80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包装印刷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7,905,042.80 | / | 0.00% |
| 2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0.00% |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1102022029110255760 | 27,648,985.20 |
|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86021885566778807 | 90,003,955.00 |
|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吴江开发区支行 | 466383084148 | 90,000,375.00 |
|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8112001014100917514 | 43,524,890.25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尚未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26.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235.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790.50万元。由于政府规划条件发生变更,募投项目开展需要取得最新规划审批,公司预计最早于2026年
月初开展“江天研发制造综合基地建设项目”的土建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综上,公司募投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现阶段公司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其他收益类凭证等),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预留近3,000.00万元可用于募投项目的前期开展,且后续将结合募投项
目的具体推进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确保现金管理产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推进。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其他收益类凭证等),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拟使用额度(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程星 | 万能鑫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