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M10540号
信会师报字[2026]第ZM10540号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M10540号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特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南特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1页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特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5年8月8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5年9月3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92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8.332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007,629.14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7,582,455.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4,425,173.6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7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募集资金总额322,007,629.14减: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26,611,266.02募集资金到账总额295,396,363.12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84,639.93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0,936,068.01减: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1,751.78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2页
项目 金额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05,769.3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66,079,672.7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证监会等相关监管的最新要求,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5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于2025年11月28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平沙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27)。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3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平沙支行
2002021429100223901
43,016.14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78090188000084691
23,946,762.48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02980938293
0.00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
444000091015003140726
7,304,273.94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
44350801040022268
38,680,424.73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44050110203800002497
96,105,195.49合计
166,079,672.78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8,079,400.25元,并于2025年12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40)。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