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数量为300人,注册会计师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802人。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亿元,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 (未经审计):36.72亿元,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2025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770家。涉及主要行业有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相关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与立信会计师进行事前充分沟 通,立信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