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9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1月)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采购产品等 | 500,000.00 | -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所需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 | - |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 其他 | 接受担保、支付租赁费等 | 300,300,000.00 | 25,885,022.50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所需 |
| 合计 | - | 300,800,000.00 | 25,885,022.50 | - |
注: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1月)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3、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预计2026 年发生金额 | ||||
| 购买原材 | 山东安琪尔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产品等 | 50.00 | ||||
| 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担保 | 30,000.00 |
| 山东安琪尔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
| 刘建三 | |||
| 路梅 | |||
| 石峰 | |||
| 邱士虹 | |||
| 租赁费 | 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30.00 |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三、石峰、范明、王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三、石峰、范明、王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交易价格等确定。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交易价格等确定。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1、公司预计2026年自山东安琪尔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等。此项采购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往来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公司为方便在创业路厂区就近办公,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的办公楼、综合站房及门卫室(含变压器箱变及相关消防设施),租赁期限20年。2026年,公司预计将参考同区域周边市场租赁价格,通过市场询价或商业谈判等方式确定关联租赁价格,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借款时贷款方的要求,预计2026年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安琪尔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刘建三、石峰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将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该担保有助于公司从银行获得借款,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在预计的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所需,签署相关的协议并履行。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预计的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所需,签署相关的协议并履行。
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鹏智能本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泰鹏智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七、 备查文件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泰鹏智能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1、《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