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岭股份股票代码:92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权权益间接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等生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受让方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且对尽职调查的结果以及尽调问题的处理措施满意(包括但不限于对尽调过程中发现的潜在损失或风险事项等进行处理,并通过协议等方式予以完善),转让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受让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各方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且该等协议已生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如适用)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目 录··············································································································································· 3第一节 释义 ·····································································································································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之计划 ························· 7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2
二、备置地点 ························································································································· 12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复芯凡高 | 指 | 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 国盛集团 | 指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 华岭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复旦微电/标的公司 | 指 |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盛投资 | 指 |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标的股份 | 指 | 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复旦微电106,730,000股A股股份,占复旦微电股份总数的12.99%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国盛投资转让复旦微电106,730,000股A股股份,占复旦微电股份总数的12.99%。本次交易完成后,复芯凡高将减少持有复旦微电106,730,000股A股股份,占复旦微电总股本的12.99%,本次权益变动后,复芯凡高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1332490020法定代表人:俞军注册资本:1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经营期限:1993年04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微电子、通讯、自动化仪表、计算机、生物、医学电子专业四技服务自身开发产品及同类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人民币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0 | 100% |
| 合计 | 100 | 100% | |
注: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复旦大学100%持股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俞军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上海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或控制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市在集成电路领域的协同合作以实现产业资源整合,结合上海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布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复旦微电股权全部转让至国盛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后,复芯凡高不再持有复旦微电权益,进而不再间接持有华岭股份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之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复芯凡高持有复旦微电106,730,000股A股股份,占复旦微电股份总数的12.99%,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50%股份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后,复芯凡高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1月14日,国盛投资与复芯凡高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国盛投资受让复芯凡高持有的复旦微电106,730,000股A股股份,占复旦微电股份总数的12.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复旦微电,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国盛投资将持有复旦微电106,730,000股A股股份,占复旦微电总股本的
12.99%。由于复旦微电持有上市公司114,066,37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2.32%,因此前述协议转让完成后,国盛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50%权益,复芯凡高不再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本次转让交割完成之前,复芯凡高将继续行使复旦微电第一大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亦不存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北京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俞 军
2025年11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俞 军
2025年11月1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1楼 |
股票简称
| 股票简称 | 华岭股份 | 股票代码 | 9201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复芯凡高将持有复旦微电106,730,000股A股股份,占复旦微电总股本的12.99%。由于复旦微电持有上市公司114,066,37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32%,复芯凡高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50%权益。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复芯凡高将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
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暂不确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复芯凡高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俞 军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