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606,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烈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596,93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股数9,84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一) | 《关于选举徐烈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9,600 | 49.36% | 9,847 | 50.64%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可会、叶昕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 徐烈伟 | 董事 | 任命 | 2025年11月17日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