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岭股份(920139)_公司公告_华岭股份: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1998年7月10日住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微电子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投资举办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项目(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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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92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原预计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新增预计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测试服务、测试部件销售、设备租赁165,200,000.00149,990,808.779,000,000.00174,200,000.00144,115,608.53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165,200,000.00149,990,808.779,000,000.00174,200,000.00144,115,608.53-

注: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数据统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法定代表人:张卫注册资本:8214.273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214.273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8年7月10日住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微电子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投资举办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项目(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财务状况: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总资产904,111.28万元,净资产为654,412.09万元、营业收入为359,022.38万元、净利润为55,975.89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2.32%的股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预计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磊、纪兰花、李桂华、徐烈伟、周军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在关联交易中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始终保持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情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交易定价,价格确定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销售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需要,属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华岭股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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