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大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农大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9号);2026年1月2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76号)。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6,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193.4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06.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3000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4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 1 | 年产30万吨腐植酸智能高塔复合肥项目 |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681.32 | 4,924.01 | 33.54% |
| 2 | 年产15万吨生物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3.20 | - | 0% |
| 3 | 环保低碳生物研发中心 |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122.04 | - | 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 | 0% |
| 合计 | - | - | 35,806.56 | 4,924.01 | 13.75% |
注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为根据发行结果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支出金额。截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东岳支行 | 37050169720800002051 | 369,811,320.75 |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376720100100218889 | -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 | 15531101040071783 | - |
| 4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86616004101421021214 | - |
| 合计 | - | - | 369,811,320.75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尚未进行置换,并且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其他收益类凭证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付泽胜 | 丁 峰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