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工商银行海盐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信银行海盐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海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公司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秀才路7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3)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00935号)作为抵押物,抵押期限为十年,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建设银行海盐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公司拟向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海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望海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农商银行望海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