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菲曼(920183)_公司公告_海菲曼: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

海菲曼: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13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 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2025年度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300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50.00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15.05亿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 格、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 变更后的审计机构具备专业资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所载信息与审计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