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 日至2026年12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与构成
1.非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 了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年薪制。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 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 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 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状 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 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2.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按年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在 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 了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采取年薪制。薪酬总额根据 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 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包 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 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 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 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 司据实报销。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 部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 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 贴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边仿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边仿、庄志捷、宋绯飞回避表决,因关联董事不足三 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宝山、杨权回避表决,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次会议决议》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