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公告编号:2026-015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重要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14.04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78.4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1,993,198股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5年12月11日经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1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悦龙科技”,证券代码为“920188”。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业务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数量为21,993,198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2,993,198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6.50%。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99,31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9,793,87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04元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7、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3月13日(T-1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项目
|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悦龙科技 |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 战略配售 |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
| 网上发行 |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
| 发行公告 |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
| 发行结果公告 |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 申购日(T日) | 2026年3月16日 |
| 元 | 人民币元 |
| 日 |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2日及之前 | 2026年3月12日 (周四) | 战略配售投资者缴款 |
| T-1日 | 2026年3月13日 (周五) | 1、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文件; 2、确定战略配售数量; 3、网上路演 |
| T日 | 2026年3月16日 (周一) | 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
| T+1日 | 2026年3月17日 (周二) | 1、确定最终配售结果,根据配售结果解冻剩余资金; 2、确定包销金额 |
| T+2日 | 2026年3月18日 (周三) | 投资者退款 |
| T+3日 | 2026年3月19日 (周四) |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确定发行价格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0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注:1、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以2026年3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6年3月11日)的平均收盘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4年每股收益(2024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 | ||||||||||
三、发行具体安排
静态市盈率均值为36.44倍。本次发行价格14.04元/股,发行人对应的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9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一)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量的5%,即989,600股,如超过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2026年3月16日(T日),已经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在申购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申购申报经北交所交易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数量,按照投资者获配股数乘以无效申购比例计算。其中,无效申购比例是指该投资者无效申购数量占其全部申购数量的比例。
投资者申购资金不足额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使用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
四、战略配售安排
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6年3月12日(T-2日)及之前,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6年3月16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6年3月16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6年3月17日(T+1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6年3月18日(T+2日)退回。
(一)参与对象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20名。
(二)参与规模与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 序号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 拟认购数量(股) | 拟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 (月) |
| 1 | 中泰悦龙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65,470 | 7,939,198.80 | 12 |
| 565,470 | 7,939,198.80 | 18 | ||
| 2 | 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178,063 | 2,500,004.52 | 12 |
| 178,063 | 2,500,004.52 | 18 | ||
| 3 | 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9,430 | 2,799,997.20 | 12 |
| 85,471 | 1,200,012.84 | 18 | ||
| 4 | 安惠国际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 199,430 | 2,799,997.20 | 12 |
| 85,471 | 1,200,012.84 | 18 | ||
| 5 |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99,715 | 1,399,998.60 | 12 |
| 42,736 | 600,013.44 | 18 | ||
| 合计 | 2,199,319 | 30,878,438.76 | - | |
注:限售期限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2026年3月12日(T-2日)及之前,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2026年3月13日(T-1日)公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中披露了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99,31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2026年3月19日(T+3日)公布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和限售期安排。
五、中止发行安排
注:限售期限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
2026年3月12日(T-2日)及之前,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2026年3月13日(T-1日)公布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中披露了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99,31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2026年3月19日(T+3日)公布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和限售期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
六、发行费用
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四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一)发行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锦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驻地联系人:郭旭联系电话:0535-262560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住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10-59013948
发行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3月13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 公司全称 |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简称 | 悦龙科技 |
| 证券代码 | 920188 |
| 所属行业名称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所属行业代码 | C29 |
| 定价方式 | 直接定价 |
| 申购日 | 2026年3月16日 |
| 拟发行数量(万股) | 2,199.3198 |
|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6.50% |
|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 是 |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219.9319 |
|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 1,979.3879 |
|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 98.9600 |
|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否 |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 0.00 |
| 发行价格(元/股) | 14.04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11.02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10.27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4.99 |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3.97 |
| 拟募集资金(万元) | 28,900.00 |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30,878.45 |
| 发行费用(万元) | 3,120.62 |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27,757.83 |
注:请上传公告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告编号:2026-015(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