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3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2.07《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