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457,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需选择情形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457,66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 1,022,88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苏绍魁、原松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