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5-123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3日,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1,300,000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3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34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40,820.75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 1 | 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倍益康 | 25,716.71 | 25,138.58 | 97.75% |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倍益康 | 4,520.50 | 4,507.73 | 99.72% |
| 3 | 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 | 倍益康 | 2,526.87 | 2,529.41 | 100.10% |
| 合计 | - | - | 32,764.08 | 32,175.73 | 98.20% |
注:以上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00%主要系利息收入投入项目使用所致。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 | 4402009319100072713 | 13,796,886.83 |
| 2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 | 1001300001074706 | 1,876,353.49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 128913209910801 | 673,465.65 |
| 合计 | - | - | 16,346,705.97 |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现已完成主体结构、厂区装修及机电安装等工序。因受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细节方案调整、各项验收手续较为繁琐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工期较计划出现延迟,从而影响了后续装修、软硬件设备购置等投资计划。因此无法在原定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
(二) 延期后的计划
|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1 | 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倍益康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9月30日 | ||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及生产设备购置等,并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亦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三)《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