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益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倍益康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8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80元/股,发行股数为11,3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59,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699,179.2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40,820.75元。截至2022年11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XYZH/2022CDAA1B002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 | 累计投入募 | 投入进度 | 原计划达到预 |
| 号 | 投资总额(调整后)① | 集资金金额 ② | ③=②/① |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 1 | 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5,716.71 | 25,138.58 | 97.75% | 2025年12月 |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4,520.50 | 4,507.73 | 99.72% | 2025年12月 |
| 3 | 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 | 2,526.87 | 2,529.41 | 100.10% | 2025年12月 |
| 合计 | 32,764.08 | 32,175.73 | 98.20% | - | |
注:以上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00%主要系利息收入投入项目使用所致。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 | 4402009319100072713 | 1,379.69 |
| 2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 | 1001300001074706 | 187.64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 128913209910801 | 67.35 |
| 合计 | 1,634.67 | ||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处于建设实施阶段,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幕墙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工程节点,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装饰、厂房搭建等工程。受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细节方案调整较多、各项验收程序繁琐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工期较计划出现延迟,从而影响了后续软硬件设备购置等投资计划,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延后。
(二)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经公司审慎评估并结合募投项目目前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9月30日 |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及生产设备购置等,并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亦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经审慎决定,同意将募投项目完工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叶双红 | 袁 炜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