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60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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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3.10《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违反承诺是指未按承诺的履约事项、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条件等履行承诺的行为。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超期未履行承诺。第十四条 公司被收购时,如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当在收购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的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第十五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所有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