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69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4.0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在活动结束后,活动记录应当及时披露或以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公开。第十八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