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选举郭海燕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该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附件:
1. 郭海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化学专业背景。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氮肥厂,担任技术员;1999年12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担任品控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南京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担任人事经理;2008年5月至今,就职于沪江材料,担任人事经理,2016年6月至2025年9月10日就职于沪江材料任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