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 中汇会所在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7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1,434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9,948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25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风险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已审结的与执 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 施8 次和纪律处分1 次。
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和纪律处分2 次。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5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会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所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 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 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中汇会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5 年度审计过 程中,中汇会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