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920223)_公司公告_荣亿精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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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5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浙江荣亿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5 年度审 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7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1,434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9,948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25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5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 听取、审阅与2025 年度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 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6 年1 月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

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4 月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单独沟通(无管理层参加), 了解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 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

(五)2026 年4 月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关于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情况,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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