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登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美登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采用定价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共计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保荐及承销费用1,845.28万元(不含增值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245.28万元(不含增值税),坐扣本次承销费1,6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8,40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541.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612.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5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威海领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威海领新”)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5月4日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及子公司杭州一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一登科技”)连同保荐机构于2025年3月4日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美登科技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 | 3301040160022366200 | 52,203,539.30 | |
| 美登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571907442410212 | 32,467,970.37 | |
| 威海领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755954066610802 | 11,079,080.92 | |
| 一登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571908537210008 | 13,004,540.81 | |
| 合计 | 108,755,131.40 |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7,612.85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411.47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82.53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 B3 | 9,680.00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242.45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33.77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 C3 | -8,680.00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653.92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16.30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 D3=B3+C3 | 1,000.00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0,875.2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0,875.51 | |
| 差异 | G=E-F | -0.28[注] | |
注:差异原因系发行费用计提与实际支付差异(含四舍五入尾差)。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
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通过税务、银行、公司签署的三方协议,绑定银行和账户直接扣缴的方式进行,以上各项支出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缴纳。
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支出,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2、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已对该事项公告披露。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时间范围为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未超过六个月,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募集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已对该事项公告披露。
除上述情况外,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4,180 | 2024年11月4日 | 2025年2月4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65%或1.96%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3,500 | 2024年12月4日 | 2025年1月4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或2.00%或2.2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000 | 2024年12月27日 | 2025年1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或2.10%或2.3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4,500 | 2025年1月8日 | 2025年1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或1.90%或2.10%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50天结构性存款 | 1,000 | 2025年1月8日 | 2025年2月2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65%或1.91%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君跃飞龙中证A500定制款2025年第2期收益凭证 | 1,320 | 2025年1月16日 | 2025年7月1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00%- 6.3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500 | 2025年2月10日 | 2025年3月1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25%或2.30%或2.5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4,000 | 2025年2月10日 | 2025年2月2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或1.80%或2.00% |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7天结构性存款 | 4,180 | 2025年2月11日 | 2025年2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42%或1.63%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1,000 | 2025年2月26日 | 2025年8月2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25%或2.30%或2.5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950 | 2025年3月3日 | 2025年3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或2.00%或2.2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500 | 2025年3月17日 | 2025年9月1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25%或2.30%或2.50%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14天结构性存款 | 1,650 | 2025年3月17日 | 2025年3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30%或1.76%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950 | 2025年4月2日 | 2025年4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或1.90%或2.10%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6天结构性存款 | 1,750 | 2025年4月2日 | 2025年4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30%或1.97%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6天结构性存款 | 3,400 | 2025年4月8日 | 2025年7月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30%或1.96%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950 | 2025年5月6日 | 2025年5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或1.90%或2.10 |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1,400 | 2025年6月4日 | 2025年9月4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或1.76%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950 | 2025年6月6日 | 2025年6月2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65%或1.80%或2.0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950 | 2025年7月2日 | 2025年7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65%或1.8%或2.0%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2025年第16期 | 1,330 | 2025年8月1日 | 2025年12月2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1%-10.1%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君跃飞龙伍佰定制款2025年第17期 | 1,200 | 2025年8月1日 | 2025年12月23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1%-10.1%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950 | 2025年8月1日 | 2025年8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65%或1.8%或2.0%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25年8月4日 | 2025年8月29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或1.58%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2,850 | 2025年9月3日 | 2025年9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65%或1.8%或2.0%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8天结构性存款 | 1,970 | 2025年9月2日 | 2025年9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或1.59% |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1,000 | 2025年9月5日 | 2025年12月5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75%或1.95%或2.15%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 | 1,350 | 2025年9月5日 | 2025年9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或1.50%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5,300 | 2025年10月9日 | 2025年10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65%或1.8%或2.0%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8天结构性存款 | 3,230 | 2025年10月13日 | 2025年10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或1.42%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5,300 | 2025年11月3日 | 2025年11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65%或1.85%或2.05%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5天结构性存款 | 3,140 | 2025年11月3日 | 2025年11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或1.48%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5,000 | 2025年12月3日 | 2025年12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45%或1.85%或2.05%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 | 1,000 | 2025年12月12日 | 2026年3月1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75%或1.90%或2.10%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 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登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登科技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登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美登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76,128,509.5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424,540.1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539,240.89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3)=(2)/(1) | ||||||||
| 募投项目电商软件产品优化升级 | 否 | 100,000,000.00 | 19,406,366.53 | 60,635,595.84 | 60.64%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 否 | 76,128,509.54 | 3,018,173.57 | 5,903,645.05 | 7.75%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6,128,509.54 | 22,424,540.10 | 66,539,240.89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募投项目“电商软件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披露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由于传统电商平台和新兴平台的此消彼长、电商市场策略的调整,导致商家对电商SaaS软件的需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公司不能在原来的营销管理、订单管理产品的基础上做简单的功能升级,而是需要和各个头部电商公司进行技术探讨、需求整理等行业交流,根据新兴的电商平台、新的电商市场策略的变化调整产品的侧重点,因此所需要的时间比预计更久,因此导致电商软件升级项目投入较缓。另外,由于一些新的技术比如AI技术还不够成熟,技术方向还不够明确,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非常谨慎,导致项目进展缓慢。为保证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和股东长远利益,同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最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无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1、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 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通过税务、银行、公司签署的三方协议,绑定银行和账户直接扣缴的方式进行,以上各项支出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缴纳。 |
| 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支出,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2、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已对该事项公告披露。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时间范围为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未超过六个月,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募集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市公司已对该事项公告披露。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无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130,000,000.00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10,000,000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无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无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