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一时点最 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 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券商理财产品、与权益资产挂钩的非 保本产品等,以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 况,审慎选择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产品,确保投资风险在公司可承受范围 内。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产品
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审慎选择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产品,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 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有权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 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