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佳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力佳科技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1月)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加工服务等 | 5,000,000.00 | 59,473.44 |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加工服务 | 5,000,000.00 | 139,965.73 |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合计 | - | 10,000,000.00 | 199,439.17 | - |
注:上述表格中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1月)为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未经审计数据,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概述: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与公司发生交易的控股子公司)
| 名称 |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注册资本 | 50334.336万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照明器具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 实际控制人 | 夏信德 |
| 关联关系 | 5%以上股东 |
2)、深圳市卓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 | 深圳市卓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中兴路外贸集团大厦1405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
| 实际控制人 | 朱雨玲 |
| 关联关系 | 董事朱雨玲实际控制的企业 |
3)、佳能电池有限公司
| 名称 | 佳能电池有限公司 |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B1k B-1,14th Floor,Hoi Bun Industrial Building,6 Wing Yip Street,Kwun Tong,Kowloon |
企业类型
| 企业类型 | 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 |
| 已发行股本 | 3万港币 |
| 实际控制人 | 叶溢伦 |
| 关联关系 | 公司原监事梁志锦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
2、日常性关联交易内容
1)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材料或加工服务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 1 |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加工服务等 | 不超过500万元 |
| 2 | 佳能电池有限公司 | ||
| 3 | 深圳市卓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4 |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加工服务 | 不超过500万元 |
| 5 | 佳能电池有限公司 | ||
| 6 | 深圳市卓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5年12月1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业务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为了公司进一步的良好的发展,实现公司目标和价值,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为了公司进一步的良好的发展,实现公司目标和价值,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力佳科技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