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佳科技”或“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全年综合授信敞口部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2.5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及敞口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