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贾翔)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股予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49,695,000股变更为49,677,000股,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49,695,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9,677,000元。
公司将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减资相关公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东路113号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24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董兰波女士
4、联系电话:0517-83576208
5、邮编:223005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