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920247)_公司公告_华密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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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062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北华密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或“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密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

鉴证报告 第2页

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华密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密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密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华密新材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飞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媛

中 国·上海 2026年03月25日

专项报告第1页

河北华密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5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1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3,305,400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3,305,4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43,200.00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634,274.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808,925.9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6日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78号验资报告。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费(含税)人民币13,78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72,663,2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金额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91300701003513890696,000,000.00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1305016576080000272428,000,000.00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泽支行5022200104004196448,663,200.00
合计172,663,2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专项报告第2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额为8,442,363.02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上期末募集专户余额27,699,867.93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4,451,136.24
减:本期销户补充流动资产17.88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40,000,000.00
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本期赎回75,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376.00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94,025.2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8,442,363.0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在以下银行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机构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9130070100351389068,442,363.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1305016576080000272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泽支行50222001040041964-/
合计8,442,363.0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2月16日分别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邢台任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第3页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保荐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储蓄情况;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监管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户银行积极配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55,265,821.75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4,451,136.24元。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报告期内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不存在长时间搁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置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实施主体
1特种橡胶新材料项目16,201.697,000.00母公司
2特种工程塑料项目5,998.662,800.00母公司
3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8,377.976,880.89母公司
合计30,578.3216,680.89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785.87万元。公司于2023年2月置换完毕,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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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02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所示: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28.10万元(不含税),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28.10万元(不含税),截至报告期日已经置换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特种橡胶新材料项目7,000.00--
2特种工程塑料项目2,800.00377.59377.59
3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6,880.8950.4150.41
合计16,680.89428.1428.1

2、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63.43万元(不含税)。截至2022年12月28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57.77万元(不含税),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357.77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经置换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资金拟置换金额已置换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1,400.00100100100
2审计、验资费用356.60196.23196.23196.23
3律师费用141.5156.656.656.6
4信息披露费用19.81---
5发行手续费费用及其他45.504.944.944.94
合计1,963.43357.77357.77357.77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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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万元)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河北华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第1 期公司类法 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2,0002025年1 月10日2025年 2月10 日保本固定收益1.15%
河北华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第1 期公司类法 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2,0002025年 2月11 日2025年 3月11 日保本固定收益1.15%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家公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并转固,装修及投入相关软硬件设施还在建设投入中。经公司审慎研究,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4.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8.1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7.77万元。具体详见2023年1月1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期间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0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审议额度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的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1、鉴于“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月 6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 年 3 月,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05016576080000272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等)7,485,371.21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5 年 5 月,公司“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专户资金已按规 定 使 用 完 毕 , 公 司 已 办 理 完 成 该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银 行 账户5022200104004196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88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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