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华密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330.54万新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330.54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8,644.32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63.43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80.8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7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行 | 账号 |
| 存储方式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
913007010035138906 活期 8,442,363.02
- - 8,442,363.0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县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上期末募集专户余额 | 27,699,867.93 |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54,451,136.24 |
减:本期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17.88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 40,000,000.00 |
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本期赎回
| 75,000,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376.00 |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 194,025.21 | |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8,442,363.02 |
注:1、公司募投项目“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理财收益等)7,485,371.21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司募投项目“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022200104004196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88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详见公司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4,451,136.2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55,265,821.7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8.1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7.77万元。具体详见2023年1月1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 2025 |
年第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2,000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保本固定收益
1.15%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 1 |
| 2025 |
年第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2,000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保本固定收益
1.15%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1、鉴于“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分别于2024年2
月6日、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3月,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05016576080000272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等)7,485,371.21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5年5月,公司“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专户资金已
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
5022200104004196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88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密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密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密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密新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集资金)
166,808,925.9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451,136.24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5,265,821.75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更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特种橡胶新材料项目 否70,000,000.00 51,668,501.69 64,142,808.37 91.63%
2027年6月30日
不适用 否特种工程塑料项目 否28,000,000.00 0.00 20,803,447.62 74.30%
2023年9月30日
不适用 否
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
究院(扩建)项目
否68,808,925.90 2,782,634.55 70,319,565.76 102.20%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合计 -166,808,925.90 54,451,136.24 155,265,821.75-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1、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已建设完成。
于2023年开始征地,2023年8月开始缴纳征地保证金,2025年3月取得土地证后进入建设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7年6月30日。
| 、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公司“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 |
(扩建)项目”包含三大投资项目:中试熟化基地、专家公寓和研发中心,截至2025年12月31
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并转固,装修及投入相关软硬件设施还在建设投入中。经公司审慎研究,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
无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1月9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 |
|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8.1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7.77万元。具体详见2023年1月11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无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期间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无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1、鉴于“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分别于2024年
2月6日、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3月,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05016576080000272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等)7,485,371.21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5年5月,公司“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专户资金
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
50222001040041964)的注销手续,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88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