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088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连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941,226.18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2月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737,644.07元(不含税),拟置换3,737,644.0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目前,该笔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9,141.36万元减至6,914.26万元,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031.57万元调增至4,258.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11,729,269.1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253,447.6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22,271,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206,936.99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93%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是 | 69,142,601.40 | 21,025,184.79 | 61,189,387.90 | 88.50% | 2026年2月28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 | 是 | 42,586,668.73 | 5,228,262.81 | 23,017,549.09 | 54.05%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1,729,270.13 | 26,253,447.60 | 84,206,936.99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前提下,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项目建设周期进行了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9,141.36万元减至6,914.26万元,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031.57万元调增至4,258.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941,226.18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2月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737,644.07元(不含税),拟置换3,737,644.0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20,000,000.00元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20,000,000.00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10,000,000.00元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0.00元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