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110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发展公司储能独立电站业务,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宏锂电”)与浙江炽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信雷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河北天宏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浙江炽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天宏锂电以现金方式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北京国信雷音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及《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750万元,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炽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江东大道2199号智涌东湖科创中心5幢433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章敏敏
实际控制人:章敏敏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实缴资本:1,000,000元
财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国信雷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1号楼3层322-19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陈春明实际控制人:京科智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注册资本:3,000,000元实缴资本:0元财务状况:
北京国信雷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7日,控股方京科智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24日。成立时间均不足一年,故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天宏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实缴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 浙江炽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30万元 | 现金 | 认缴 | 51% |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750万元 | 现金 | 认缴 | 25% |
| 北京国信雷音科技有限公司 | 720万元 | 现金 | 认缴 | 24% |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出资,也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列入公司开办费;若公司设立失败由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6.声明与承诺
各方均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收益分配规则:
1)分配前提:审议决定通过后,保留正常流动资金情况下,甲方和乙方前期投入分期全额收回,且项目公司累计净利润为正;
2)分配周期:按月结算,按半年分配;
3)分配顺序:
1.提取项目公司法定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累计提取额达到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
2.剩余利润按甲方51%,乙方25%,丙方24%的比例分配。
5)亏损承担:项目运营期间若出现亏损,由甲乙丙叁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约定的行为和事实构成该方违反本协议的事实,该方应当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每一方均同意补偿其他方和公司因该方的违约行为而可能承受或遭致的任何及所有损失、责任、赔偿金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并使他们免受任何经济损失。
8.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根据诉讼程序进行期间,除诉讼事项之外,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保持全部效力。除诉讼事项所涉及的义务之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9.协议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各方均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定,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奠定基础。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从长远角度来看,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签字同意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审批单》;
(二)《河北天宏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