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920252)_公司公告_天宏锂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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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3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月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都伟云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需求,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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