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920262)_公司公告_太湖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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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1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3 月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 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为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0 人。

信永中和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3 月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4 月22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 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6 年1 月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 审前沟通,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充分的交流,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 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3.2026 年3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和要求,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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