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920266)_公司公告_生物谷:关于出售2022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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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谷:关于出售2022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920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5-111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2022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2022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回购股份结果公告》的相关内容,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2年已回购的股份762,514股。出售期间为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至2025年12月8日,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则不出售。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2020年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2 年8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2年12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62,514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61%,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9.57%,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136,539.4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44.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82)。

二、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股)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762,5140.61交易取得

三、本次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出售2022年已回购股份。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如下:

1、原因及目的: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的《生物谷: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2、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出售公司全部回购股份762,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1%。

4、价格区间: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5、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12月8日,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则不出售。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出售前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3,235,76934.87%43,235,76934.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0,764,23865.13%80,764,23865.13%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762,5140.61%00.00%
三、股份总数124,000,007100%124,000,007100%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六、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七、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在本次出售计划出售股份期间,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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