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44证券简称:三元基因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爱民)
本人钱爱民作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钱爱民,女,1970年8月出生,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医药估值与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北京市教学名师,现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中国会
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的主要成员。研究领域:公司治理与企业财务分析、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主持并参与国家自科、教育部等多个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60余篇,论文荣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专著荣获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编教材十余部,其中《财务报表分析》在2021年荣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2022年12月至今任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本人能够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0次会议,股东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议10次,出席股东会议2次,具体如下:
| 独董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钱爱民 | 10 | 4 | 5 | 1 | 0 | 否 | 2 |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审慎核查并表决同意,未投弃权票、反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以现场方式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 1 | 2025年3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预审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以及非财务信息,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同意 |
| 听取公司内审部汇报关于2024年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制度执行的有效程度,同时评估内审工作中可以改善的流程以及事项,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 | 同意 | |||
| 了解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度、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以及公司内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年报审计工作的配合度等,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项进行沟通 | 同意 | |||
| 2 | 2025年4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同意 |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 |||
|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同意 |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同意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同意 | |||
|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同意 | |||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
| 3 | 2025年4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 |
| 4 | 2025年8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 同意 |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 5 | 2025年10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 |
| 6 | 2025年11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同意 |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自报告期初至2025年10月27日担任该委员会委员,以现场方式参加历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 1 | 2025年4月22日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 2 | 2025年9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 同意 |
| 议 | 《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 1 | 2025年1月22日 |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提名王冰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2 | 2025年4月21日 |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同意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同意 | |||
| 《关于聘任张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
| 3 | 2025年9月10日 |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提名许大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追加对全资子公司海南三元投资的议案》 | 同意 | |||
| 4 | 2025年12月18日 | 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议案》 | 同意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一方面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机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业务重点及行业风险特征,研讨审计计划制定、调整与落地实施,保障内审聚焦核心风险领域;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关于2025年内控核查、募集资金管理、重大合同履约等专项工作汇报,针对新厂区投产涉及的资产转固、物料管理等高风险环节,专业提出优化及风控建议,督导内审强化穿透监督与闭环整改,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与精细化治理体系。另一方面,严格核查公司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与独立性,确认其续聘合规合法;全程与该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在年报审计及预审阶段,围绕审计安排、风险评估、资产减值、收入确认等关键会计事项与签字会计师深度研讨,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并在续聘审议环节全面复核其执业质量,保障外部审计独立审慎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勤勉审慎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持续督导公司规范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审核审阅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各类公开文件,重点关注重大经营事项披露质量,严格把控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与公平性,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平等知情权。同时主动畅通多元化沟通渠道,依托股东会议现场交流等途径,常态化倾听中小股东在经营发展、公司治理、内控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与合理诉求,及时回应股
东关切、传递企业经营价值,有效发挥独立履职的桥梁纽带作用,筑牢投资者关系良性发展的基础。
(六)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专项及日常经营相关会议,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开展多次实地调研履职,年度现场工作累计17日。报告期内,本人围绕公司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募投项目管理、资产安全管控等核心领域开展核查督导。多次实地走访公司智能化新厂区,实地了解智能产线调试进度、产能规划及资产转固筹备情况,为相关议案审议提供实地依据,提升履职建议的针对性与实操性;同步对接研发及市场业务部门,跟进核心在研产品临床推进与新品市场调研进度,研判研发投入对公司财务稳健运营的影响。现场履职过程中,持续与经营管理层沟通衔接,及时掌握行业政策环境下公司市场经营应对策略及激励机制落地成效。同时,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及内控流程执行等关键事项,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助力公司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强化全域风险防控、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报告期内,本人高度聚焦关联交易公允性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关键风险,持续跟踪检查公司各类关联交易、关联方往来款项管控情况。通过查阅财务凭证、专项核查资料,并结合与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专项沟通核验,确认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担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等情形,有效筑牢资金安全防线,防范财务合规风险,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完整,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为持续精进履职素养、夯实专业履职根基,进一步提升作为独立董事的综合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参训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多领域、全覆盖专项合规与前沿赋能培训,学习范畴兼顾合规监管、财务披露、资本运作、治理履职、投关管理、舆情风控、数字化应用及ESG可持续发展等多个维度,实现知识体系全方位迭代升级。具体参训主题涵盖:上市公司合规市值管理规范、股份变动合规规则与典型案例解析、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及产业数字化应用、信息披露新规与定期报告编制准则、并购重组改革政策与资产整合风险管控、投资者关系精细化管理、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实操指引、网络舆情规律研判与应急处置、上市公司章程监管要点解读、内控合规与财务治理协同赋能、ESG体系管治与价值实践,以及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综合合规专项研修。通过系统化、多元化的全面专题学习,本人精准把握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合规要求与产业发展趋势,有效强化财务审核、风险识别、独立判断及综合治理能力,全面夯实合规履职基础,更好地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将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全力提供支撑与配合,未出现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履职保障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及时、完整
获取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合同及财务数据等核心资料,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高效组织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现场调研、关联交易核查及专项咨询,对其履职所需的人员、场地、资源等需求全程积极响应、全面保障。沟通协同上,管理层定期与独立董事召开专题沟通会,全面汇报公司经营进展、风险管控、项目推进及治理优化情况,对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见与建议,均逐条研究、明确反馈并推动落地实施,助力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效提升公司决策科学性与治理规范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规范编制并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勤勉履职,严格审慎核查审阅财务会计信息及
定期报告相关财务内容,确认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同时,从严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审议流程规范合规,财务数据能够公允真实反映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运行有效,未发现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保障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连续稳定开展,公司依规审议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前牵头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履职能力、投资者保护履职水平、执业独立性及诚信合规状况开展充分核查与审慎评估,确认其具备承接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与综合服务能力,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该机构为本年度财务审计单位。本次续聘事项决策、执行及信息披露流程规范完备,整体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职,认真审慎审查公司多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调整相关议案。对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拟任人选的专业
背景、从业履历、履职素养及法定任职条件开展全面前置核查,确认相关人员资质合规、经验匹配,能够胜任相应管理职务。上述人事提名与聘任事项审议决策、落地执行及信息披露全程规范有序,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职,参与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审议工作,相关关联委员、关联董事严格执行回避表决机制。相关议案按规范逐级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审慎核查,公司董监高年度薪酬贴合经营实况、行业及区域薪酬基准,匹配绩效考核与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计发全流程合规规范。
股权激励管理方面,公司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完成2022年股权激励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并对未满足行权考核条件的期权依规办理注销。上述事项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项核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公司分段合规履行信息披露并完成注销落地,严格平衡激励与约束机制,决策合规、披露完备。
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修订新增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无权益授予、行权条件达成情形,亦不存在董监高在拟分拆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监管规则与公司章程,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忠实履行各项履职义务。全年按时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托财务、审计专业积淀,深度研判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及内控运行全貌。在定期报告审核、外部审计聘任、合规治理、薪酬考核、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中,审慎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有效发挥决策咨询、监督制衡作用,防控经营合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持续坚守勤勉履职底线,聚焦重大投资管控、内控体系提质、合规管理升级核心领域,发挥专业优势赋能董事会科学决策。从严督导信息披露与定期报告审核,常态化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及募投项目推进,严控财务与资金风险;深耕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投关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与财务管控水平,助力企业稳健长效高质量发展。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爱民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