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6-004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长沙源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2,805,000 | 3.1862%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长沙源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2,335,000 | 2.6523%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 长沙源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1,630,000 | 1.851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本比例(%) | |||||||
| 长沙源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436,875 | 0.5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出资人经营管理需要 |
| 长沙源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442,500 | 0.5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出资人经营管理需要 |
| 长沙源玖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206,250 | 0.23%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出资人经营管理需要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华光源海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