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920367)_公司公告_新赣江: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新赣江: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2

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赣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棋鹏先生、张咪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张明先生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共544,08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0292%减至

6.2613%,一致行动人张咪女士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744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5146%减至3.4783%,一致行动人严棋鹏先生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共41,108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0.5998%减至0.5418%。

本次股份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0.8621%减少至69.9999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持股变动时间
张明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1月9日
张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月9日
严棋鹏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1月9日
股票简称新赣江证券代码920367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是否为一致行动人是? 否□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份(股)减持比例
张明集中竞价544,0830.77%
张咪集中竞价25,7440.04%
严棋鹏集中竞价41,1080.06%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爱江持有股份34,857,01249.1905%34,857,01249.190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14,25312.2976%8,714,25312.2976%
张明持有股份4,980,9467.0292%4,436,8636.261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80,9467.0292%4,436,8636.2613%
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份4,969,8467.0135%4,969,8467.0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69,8467.0135%4,969,8467.0135%
张佳持有股份2,490,4983.5146%2,490,4983.5146%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2,6240.8787%622,6240.8787%
张咪持有股份2,490,4983.5146%2,464,7543.478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0,4983.5146%2,464,7543.4783%
严棋鹏持有股份425,0000.5998%383,8920.5418%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2500.1499%65,1420.0919%
合计持有股份50,213,80070.8621%49,602,8656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884,41730.8835%21,273,48230.0213%

四、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五、 所涉后续事项

(一)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6年1月9号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三)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张明、张咪、严棋鹏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