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920414)_公司公告_欧普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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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7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核查,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要求,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经核查,30名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相

关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51.0607万份。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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