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5-104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号),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普食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公司本次初始发行股数20,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5.256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4.743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7-37号《验资报告》。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94,2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股,新增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7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7083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37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7-5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2023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号),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普食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公司本次初始发行股数20,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5.256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4.743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7-37号《验资报告》。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94,2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股,新增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7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7083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37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7-5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
|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
| 1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51191200001329 | 9,804,892.85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连同保荐机构、专户所在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17,250.0785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为2,037.964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212.113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6,000 | 2024年9月11日 | 2025年3月1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70%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6,000 | 2025年3月24日 | 2025年9月25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25%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6,0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一)《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52,121,136.9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519,677.0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8.6 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 | 否 | 66,980,236.92 | 0 | 378,777.00 | 0.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否 | 85,140,900.00 | 0 | 85,140,9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52,121,136.92 | 0 | 85,519,677.00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的投资进度为0.57%。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原拟投产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调整后拟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
| 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60,000,000.00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