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5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