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920471)_公司公告_美邦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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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2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投资者应当按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公告。

公司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或控制权变动的披露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司可以简化披露持股变动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则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管负责人,监事会对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经营运作、发展战略等信息,具体负责安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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